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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军队(武警)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
来源:本站 作者: 更新日期:7/30/2015 4:30:11 PM 点击次数: 次

一、办理事项

  持军队(武警)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

  二、审批依据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其实施条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。

  三、审批类型

  一审一核制

  四、申报资料

  持军队、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

  1、身份证明(原件及复印件);

  2、军队、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原件;

  3、属于退伍、复员、转业需提交驾驶人档案资料和军队、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、转业、退伍证等证明材料(原件及复印件);

  4、驾驶人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(不能着制式服装、矫正视力者须戴眼镜)五张。

  5、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《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》。

  提示:

  1、换领大型客车A1、牵引车A2、中型客车B1、大型货车B2准驾车型的驾驶人还应当预约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。

  2、换领小型汽车C1、小型自动挡汽车C2、普通三轮摩托车D、普通二轮摩托车E准驾车型的驾驶人经审核资料合格后,直接换发地方驾驶证。

  五、办理流程

  1、申请大型客车A1、牵引车A2、中型客车B1、大型货车B2准驾车型的:排队取号→窗口受理→缴费→考试→领证

  2、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:排队取号→窗口受理→缴费→领证

  六、办理时限

  申请大型客车A1、牵引车A2、中型客车B1、大型货车B2准驾车型的,参加领证宣誓仪式后核发驾驶证;申请其他车型的一个小时内领取驾驶证。

  七、办理的地点:

  吉安市车管所 :吉州区吉福路九公桩处

  八、收费标准和依据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

  九、联系电话  :0796-2172067 2172083

      十 、办理时间: 国家法定工作日

      十 一、 监督电话:0796-8232868